https://images.google.ad/url?q....=https://notes.io/w4
https://gpsites.win/story.php?....title=not-known-fact
https://zzb.bz/8VLGR
當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後,受託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並將有關資產變賣套現以償還債項。在必要情況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通常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這代表如果欠債人的資產價值超過債務金額,或者欠債人擁有存款並且有能力支付欠款,那麼破產壞處令不太可能是最佳的選擇。當你決定要申請破產時,幾乎所有的無擔保債務都會被抵銷,讓你重新開始�?但債務人需要遵守破產規則,代表債務人將面臨某些限制。 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可用於抵銷大部分債務。但當債務人決定破產,它會以各種方式影響債務人的生活。 當債務數疊數至無力償還時,有些人或會不假思索選擇破產,但破產紀錄會對日後生活帶來非常大的影響,無疑是欠款人最後的選擇。所以若尚有其他解決的辦法,欠款人應優先考慮其他還款計劃,例如債務重組、債務舒緩,或是銀行及財務機構推出的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