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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條例》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擔任董�?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重建信用記錄 �?破產會損害債務人的信貸記錄,因此,所有債務都要準時還款,儘量減少負面紀錄。 是的。這是申請破產好處的其中一項,債務人和並家人不必再擔心被追數而造成困擾。一旦成功破產,追數活動應立即中止。法院會向每個債權人郵寄通知,但有機會需要一點時間讓所有債權人收取通知並暫停對該債務人的所有追數活動。除此之外,申請破產後債權人不應與債務人聯繫,否則將被視為違反條款。如果在案件提交後債權人持續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可通知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宜。 什麼是破產?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